李明博羈押期限被延長至4月10日
2018年 03月 30日 13:47 replay time00:32
韓聯社首爾3月30日電 據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30日消息,檢方經法院批准,決定把前總統李明博的羈押期限由本月31日延長至4月10日。由此,檢方今後加緊辦案爭取在4月10日前起訴李明博的可能性較大。
根據南韓《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中對嫌疑人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10天。但在特殊情況下,經法院批准可以將羈押期限最多延長10天。
檢方一名負責人前一天表示,該案案情相當複雜,偵查案件所需時間較長,因此需要延長羈押期限。據觀測,隨著李明博的羈押期限被延長,檢方可能再次到府調查李明博,但鋻於李明博已多次表明拒絕調查的立場,檢方到府調查能否成行仍是未知數。(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