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憲遭勒索案宣判 被告人分別獲刑1年和14個月
2015年 01月 15日 17:26 replay time00:39
韓聯社首爾1月15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15日對演員李炳憲遭勒索一案進行了宣判,以觸犯恐嚇罪為由分別判處被告人歌手金某(21歲)和模特李某(25歲)有期徒刑1年和1年零2個月。
此前在案件最終審理時,檢方希望法院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表示,從被告人之間往來的短信內容來看,難以說李某是因對方提出分手後感到遭背叛而一時衝動決定索要錢財,李某的犯罪動機為獲取錢財。被告人和受害人的主張完全相反,但從雙方往來的短信內容來看,李炳憲表現出了可能讓對方感覺到自己喜歡對方的態度,李某反而對李炳憲沒有很大的興趣。李某多次回避了李炳憲希望見面的請求,未顯示出對李炳憲的愛慕之意,只有當雙方感情相似時,才能定義為戀人,因此不能說兩人是情侶關係。
法院還表示,但李某一直在案件調查和審理過程中主張自己和李炳憲是情侶關係,損害了受害人名譽權。但考慮到被告人未散播不雅視頻,且受害人也對該事件發生負有責任,因此作出如上判決。
金某和李某涉嫌於今年7月同李炳憲喝酒時用手機拍下李炳憲的“不雅視頻”,之後向李炳憲勒索50億韓元,並威脅稱若不給錢就在網上公開視頻。李炳憲于8月28日報警,2名嫌疑人被捕後遭起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