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10月14日電 東方神起的三位成員與所屬公司“SM娛樂”,就合同糾紛未能在法院調停下和解。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部14日表示,法院于上月30日傳喚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細亞俊秀、秘奇有天,勸三人與SM娛樂私下和解,但法院調停未見效果。據悉,三人向法院表示“不願私下協調”。
法院計劃不再傳喚三人,而于近期內對此次合同糾紛作出判決。
今年7月31日,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細亞俊秀、秘奇有天3人向法院提出臨時處理申請,要求中止與SM娛樂的專屬合同效力。
他們主張,13年的專屬合同實際等於終身契,而且SM娛樂在合同期間沒有給他們應得的合理待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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