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果川11月10日電 南韓法務部長官鄭成湖10日對檢方放棄抗訴大莊洞地產弊案一事表示,我認為檢方不提起抗訴也不成問題,但我從未向檢方下達相關指示,只提出要綜合考慮諸多因素做出謹慎判斷的意見。
鄭成湖當天對於法務部是否曾向大檢察廳下達相關指示或方針的記者提問時做出如上表述。鄭成湖表示,檢方通常向法務部彙報重要案件相關內容,我首次接到檢方有關大莊洞地產弊案一審判決相關彙報時表示,希望檢方謹慎判斷是否需要提起抗訴。我在第二次接到大檢察廳彙報後認為,由於部分刑量還高於檢方建議,檢方放棄抗訴在法理上也不存在任何瑕疵。
對於法院放棄對上述案件提起抗訴與另行進行的總統李在明涉城南市南韓食品研究院柏峴洞地皮和大莊洞地產開發弊案的關聯性,鄭成湖劃清界限稱,此事與李在明案件無關。法院曾對李在明案件另行進行審理,而在李在明當選總統後暫停審理。
大莊洞地產弊案一審上月31日作出宣判,該案關鍵人物——城南城市開發公社前企劃本部長劉東圭(以下人名均為音譯)被判刑8年、罰金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5.5萬元)、追繳8.1億韓元;涉案地產開發商“火天大有”最大股東金萬培被判刑8年、追繳428億韓元;涉案律師南旭和會計師鄭英鶴分別被判刑4年和5年。檢方未在抗訴期限(本月7日)內提起抗訴,該案被告人則均提起上訴。(完)
資料圖片:法務部長官鄭成湖(中)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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