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6月9日電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9日表示,決定推遲原定於本月18日舉行的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庭審日期將擇期另行指定。
法院依據《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總統在職期間免於受到刑事起訴。(完)
資料圖片:李在明 韓聯社/總統室通訊攝影記者團
kchy515@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關鍵詞
韓聯社首爾6月9日電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9日表示,決定推遲原定於本月18日舉行的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庭審日期將擇期另行指定。
法院依據《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總統在職期間免於受到刑事起訴。(完)
資料圖片:李在明 韓聯社/總統室通訊攝影記者團
kchy515@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字體大小示例
SA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