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3月12日電 南韓法院行政處處長、大法院(最高法院)法官千大燁12日出席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質詢會時表示,檢方有必要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撤銷逮捕總統裁定提起抗告,接受上級法院的判斷。
鋻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裁定書中指出檢方應提高相關法律程式的明確性,並消除對調查合法性的疑問。有觀點據此認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有必要讓上級法院作出進一步的裁定。
千大燁指出,抗告的期限為7天,于本週五截止。由於總統尹錫悅並不處於被逮捕的狀態,檢方提出抗告後,上級法院作出法律判斷時不會受到特別的阻礙。待上級法院裁定後,根據法律程式決定是否限制尹錫悅的人身自由即可。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庭本月7日批准尹錫悅的撤銷逮捕措施申請,檢方8日向首爾看守所發送總統尹錫悅釋放指令,隨後尹錫悅離開看守所返回總統官邸。這是尹錫悅1月15日被拘捕後,時隔52天獲釋。(完)
3月12日,在國會,南韓法院行政處處長千大燁出席法制司法委員會質詢會。 韓聯社
yuan@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