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紐約12月17日電 聯合國大會17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全體會議並通過朝鮮人權決議案,譴責朝方有組織且廣泛侵犯人權。
這是聯合國大會自2005年起連續20年通過朝鮮人權決議案。會議未經投票,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這項決議。聯大第三委員會上月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朝鮮人權決議,當天的全體會議對此進行審議。
此次人權決議案聚焦了嚴峻的朝鮮人權問題,涵蓋敦促朝鮮採取改善人權狀況措施的內容。決議指出,朝鮮今年1月宣佈不再追求與南韓統一,這對韓朝離散家屬問題等各種人權狀況產生的負面影響令人擔憂。決議強調,朝鮮通過制定《反動思想文化排斥法》《青年教養保障法》《平壤文化語保護法》等惡法嚴重限制民眾思想和良知的自由,聯合國要求朝方廢除或改革相關慣例和法律制度。
決議還要求聯合國大會主席召開高級別會議,聽取公民社會相關人士和專家的證詞,從而深入了解朝鮮當局侵犯人權和虐待民眾的情況。
聯合國大會決議雖不具有國際法的約束力,但體現了國際社會高度一致的要求,各國有遵守該決議的政治和道德義務。(完)
資料圖片:聯合國大會會場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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