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檢索

滾動

韓下周起推醫保法新規 看病買藥均須出示證件

2024年 05月 13日 10:26

韓聯社首爾5月13日電 據南韓國民健康保險公團13日消息,根據新版《健康保險法》,醫院和藥店等醫療機構從本月20日起必須先通過身份證等證件確認患者等是否屬於健康保險(醫保)適用對象,違反時將被處以罰款。

由此,想要通過醫保進行診療的患者必須向醫療機構出示貼有照片、標注身份證號或外國人登記號的證件,如身份證、駕照、電子健康保險證等。

此舉旨在防止盜用或借用他人名義的醫保進行看病開藥的行為,從而提升醫保財政穩健性。此前,前往醫療機構時只需單純提供姓名、身份證號和外國人登記號等,就可享受醫保,導致非法借用或盜用他人醫保的案例不斷增加,從2021年的3.2605萬起驟增至2023年4.0418萬起。(完)

資料圖片:5月8日,在首爾一所大學醫院,患者排隊等待支付診療費。 韓聯社

kchy515@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關鍵詞
字體大小

字體大小示例

A A

SAVED

分享

長按複製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