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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一審被判無罪

2024年 02月 05日 17:27

韓聯社首爾2月5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2庭5日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做出一審判決,宣判其無罪。

2月5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右三)走出法庭。法院當天就三星集團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李在鎔無罪。 韓聯社

這距檢方起訴已有1252天。李在鎔等人涉嫌在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2015年推進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公司的合併過程中,故意發佈虛假資訊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以助推李在鎔以最低費用繼承經營權並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因此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

檢方指控李在鎔進行不正當交易、操縱股價和瀆職等,有違《資本市場法》,並請求法院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繳納罰金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70.5萬元)。

但法院認為,兩家公司合併目的並不僅限于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從總體上看,無法將其視為不當行為。而且沒有證據可證明此舉給股東造成損失。該案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

與李在鎔一同被公訴的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社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3每人平均被判無罪。

2月5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居中)走出法庭。法院當天就三星集團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李在鎔無罪。 韓聯社

此外,法院當天還對三星生物製劑會計造假案一審判處無罪。檢方指控三星生物製劑于2015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元。但法院認為,會計處理不存在問題,難以斷定被告人蓄意進行會計造假。

當天,李在鎔在抵達和離開法庭時對媒體提問未作回答。李在鎔辯護律師表示,此次判決明確確認三星物產合併和三星生物製劑會計處理合法合規,感謝法院作出明智判決。(完)

yhongji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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