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1月24日電 南韓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獨任4庭24日就前延世大學教授柳錫春損害日軍慰安婦受害者名譽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柳錫春無罪。
法院表示,僅憑檢方提交的證據很難將被告人的言論(慰安婦屬於賣淫女)看作損害名譽罪中的“揭露事實”類別。
法院還表示,鋻於《憲法》高度保障大學學術自由和教授的自由,應最低限度地限制教授自由,就算內容和方法看似違背既有慣例和秩序,也不應將其輕易地視為違法行為。被告人的相關表述並未針對慰安婦受害者個人,而是對日軍韓籍慰安婦受害者群體的普通、抽象表述。
法院當天就柳錫春4項嫌疑作出判決,具體包括發表慰安婦未被強迫的言論損害受害倖存者名譽;主張南韓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下稱“協議會”)誘導慰安婦受害者就強制徵召問題提供虛假供述;主張協議會主要幹部為“親朝”政黨統合進步黨高幹;主張協議會與朝方合作開展“利敵”行動,損害協議會名譽。
其中,法院只認定第二項嫌疑成立,判處柳錫春罰金2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07萬元)。柳錫春和協議會均不服一審判決,表示將提起上訴。(完)
1月24日,在首爾麻浦區的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前延世大學教授柳錫春出庭受審。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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