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9月21日電 南韓國會21日舉行全體會議,表決通過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由此,法院將對李在明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
拘留同意案獲得國會通過須滿足“半數以上在職議員與會,並獲過半與會議員贊成”這一條件。當天,該案以149票贊成、136票反對、6票棄權、4票無效的結果獲通過。
投票以無記名的方式進行,298名在職議員中除正在住院的李在明本人、被關押的無黨籍議員尹官石,以及陪同總統尹錫悅訪美的外交部長官樸振外,其餘議員均參與表決。
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至2015年在原屬南韓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項目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億元)的損失。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至2020年通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朝經費之由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聖泰(音)索賄800萬美元。此外,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2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使他人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詞。(完)
資料圖片:李在明住院治療。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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