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9月18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8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發送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拘留同意請求書,國會有望于21日進行表決。
該請求書獲大檢察廳、法務部批准,已遞交至國務總理室。根據流程,請求書經總統批准後將報請國會處理。國會議長在收到請求書後召開的全體會議上對此進行報告,國會全會應在上報24小時之後、72小時之內進行表決。因此,國會有望于20日在全體會議上將該案提上議程,並於21日進行表決。
根據法律規定,現任國會議員享有會期內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特權,通過拘留同意案須有全體國會議員中過半在場、在場議員過半贊成。一旦該案經表決通過,法院將隨即敲定逮捕必要性審查日期。若國會否決,法院將直接駁回批捕令。截至當天,現任國會議員297人,其中民主黨籍議員167人,佔比過半。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偵察一部當天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外匯交易法》的瀆職、受賄、教唆他人作偽證等罪名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
李在明涉嫌于2014年至2015年在原屬南韓食品研究院的國有土地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利用市長職務之便向私人開發商提供各種照顧,導致被排除在項目之外的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億元)的損失。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至2020年通過前京畿道分管和平事務的副知事以代付訪朝經費之由向裳邦爾集團會長金聖泰(音)索賄800萬美元。此外,李在明還涉嫌于2019年2月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唆使他人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詞。
另一方面,當天是李在明絕食的第19天。李在明前一日因健康狀況惡化而被緊急送醫救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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