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2月10日電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10日就地產弊案再度到案受訊,訊問持續約11個小時。
李在明在走出檢察廳後向等候在場的媒體記者表示,除了檢方逮捕的大莊洞有關人員改口做陳述外,檢方沒有拿出任何新證據。這種辦事方式實為不妥。他指出,將國民賦予的權力用於報復極其不合適,這一切都將載入史冊。
這是李在明繼上月28日之後第二次就該案到案。李在明當天上午11時22分許抵達位於首爾瑞草洞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較檢方要求的9時30分約晚1小時50分鐘。李在明從11時30分起對京畿道慰禮新城、大莊洞開發項目弊案受訊。由於李在明拒絕深夜受訊,問訊于當晚10時36分許結束。李在明確認訊問記錄內容後離開。
李在明涉嫌在擔任城南市長時期(2010年至2018年)作為京畿道慰禮新城、大莊洞開發項目的最終決策者向民間開發商透露城南市政府和城南都市開發公社的內部機密,使開發商獲得鉅額利益,由此被指控違反反腐法。他還涉嫌決定從地產開發項目合同相關公文中刪除市政府收回項目超額收益的條款,使市政府無法取得追加收益,給城南市造成鉅額損失,由此被指控犯有瀆職罪。
檢方為訊問準備了超過200多頁的問題,但李在明堅持用1月28日首次受訊時提交的33頁的書面陳述替代作答。他當天在接受檢方審訊前曾就此表態,稱其所作陳述會被檢方篡改和歪曲,因此將在調查中以答辯書代之。
檢方計劃盡可能通過當天的傳訊就地產弊案結束針對李在明的調查,最快或于下周向法院提請批捕李在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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