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12月15日電 南韓大法院(高等法院)2庭15日對總統尹錫悅岳母崔某涉騙取醫保金案作出終審宣判,維持二審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崔某涉嫌以非醫務人員身份與朱某等3人合夥設立醫療基金會,並非法經營療養醫院,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從國民健康保險公團領取療養保險金22.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24萬元),2020年11月被檢方不捕直訴。
崔某方面主張,崔某只是為設立醫療基金會借予了部分資金並且已獲返還,崔某雖就任基金會共同理事長但未介入療養醫院的開設或運營。一審法庭則認為,崔某不僅向醫療基金會投資資金,還參與了醫療法人的設立、存續、運營,積極與共犯們合謀違反《醫療法》的犯罪行為,據此判處崔某3年有期徒刑。
二審法院則認定檢方提交的犯罪嫌疑證據不足,對崔某作出無罪判決。二審法院認為,被告未與朱某簽訂合夥合同,也不知曉朱某與共犯們收購醫院後將按5比5的比例分配利潤等情況。
就終審宣告無罪的理由,大法院方面表示,檢方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讓法官產生合理的懷疑,因此即使被告人存在供述和辯解矛盾以及其他疑點,也應依據“有利於被告人原則”進行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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