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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前滑冰隊教練性侵隊員終審獲刑13年

2021年 12月 10日 14:03

韓聯社首爾12月10日電 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10日對前南韓短道速滑國家隊教練曹在范性侵女子短道速滑運動員沈錫希案做出維持二審原判的終審判決,判處曹在范有期徒刑13年。

法院還維持了二審法庭對曹在范下達的接受200小時性暴力治療和7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的命令。曹在范涉嫌從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在運動員村和訓練場等地性侵當時尚未成年的沈錫希27次。由於沈錫希基於訓練日誌、備忘錄和手機短信等記錄具體陳述遭性侵日期、場地、罪行和心理狀態,三級審理法院均認定沈錫希的陳述內容可信。

在此之前,一審法院以性侵罪判處曹在范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曹在范則以雙方經協商發生性關係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將曹在范的相關主張視為二次加害,在原判基礎上加刑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大法院當天表示,綜合考慮被告人的年齡、人品性格、所處環境、其與受害者的關係以及犯罪的手段、原因和結果等因素,很難斷言二審判決不合理,因此決定維持二審判決。

另外,法院曾于2019年1月裁定曹在范對沈錫希的暴行罪名成立,判處曹在范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完)

資料圖片:前短道速滑國家隊教練曹在范 韓聯社/韓聯社TV供圖(圖片嚴禁轉載複製)

kchy515@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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