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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下令日本明年3月前提交在韓財產清單

2021年 09月 01日 17:17

韓聯社首爾9月1日電 據南韓司法界1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獨任51庭當天下令日本政府在2022年3月21日上午10時前向法院提交在南韓擁有財產清單。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4庭今年1月8日對已故慰安婦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作出判決,裁定被告(日本政府)向原告賠償每人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8.5萬元)。

日本政府以國際法上的國家主權豁免(指一國的行為和財產不受或免受他國司法管轄)原則為由,在訴訟過程中毫無作為。日本沒有提起上訴,最終確定敗訴。日本政府之後仍沒有履行法院命令,慰安婦受害者于4月向法院提出了公開日本政府在南韓擁有財產的申請。法院于6月裁定,本案屬於國家主權豁免的例外,重申日方有賠償責任,並下令日本公開在韓擁有財產。

分析指出,考慮到日本政府一直拒不回應南韓法院的判決,加上屢次闡明無法接受向慰安婦賠償裁決的立場,此次接受命令的可能性極低。(完)

資料圖片 韓聯社

yongjoo29@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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