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8月10日電 南韓法務部長官樸范界10日就法務部批准假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屬於特殊待遇的質疑表示,一切按照假釋條件和有關程式進行,李在鎔也不例外。
法務部前一日表決通過了在本月光復節(8月15日)前假釋李在鎔的議案。隨後,勞動界和公民團體強烈譴責法務部降低假釋標準為李在鎔提供特殊待遇。樸范界就此表示,假釋預審對象的標準早已被降低,服滿50%的刑期便為預審對象,李在鎔的情況並不屬於特殊待遇。
法務部上月放寬對假釋預審對象的標準,預審對象條件從原先的服滿55%∼95%刑期改為50%∼90%刑期。樸范界說,鋻於各方尤其關注李在鎔服滿60%的刑期這一點,法務部將針對服滿60%以上刑期的囚犯擴大接受假釋預審的機會。
樸范界還表示,李在鎔獲准假釋與解除限制就業措施是兩碼事。法務部在綜合考慮全球經濟、國家信用風險等各項條件後決定假釋李在鎔,但從未考慮免除就業限制處罰。(完)
資料圖片:樸范界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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