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8月9日電 南韓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9日下午在位於京畿道果川市的法務部辦公大樓舉行閉門會議,表決通過了于本月光復節前的13日假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議案。
法務部長官樸范界批准了該決議。由此,李在鎔將在因親信干政案入獄的207天后重獲自由之身。
然而,法務部對李在鎔進行的就業限制處罰將繼續維持。根據《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犯貪污瀆職罪且犯罪金額超過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91萬元)的人員,應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決定不執行之日起的5年內限制其就業。(完)
資料圖片:李在鎔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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