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4月21日電 南韓慰安婦受害者在國內法院針對日本政府提起的第二起索賠訴訟遭駁回。
南韓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15庭21日上午駁回了李容洙等慰安婦受害者和金福童、郭藝南(音)等已故慰安婦受害者及其家屬20人發起的對日索賠訴訟。駁回意味著不符合訴訟條件,法庭認為日本享有國家主權豁免,即不受南韓法院管轄,這一結論與第一起慰安婦索賠訴訟獲勝形成對照。
今年1月8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4庭就南韓慰安婦受害者對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者賠償每人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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