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1月8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日就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對日索賠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日本政府向原告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
2013年8月,已故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以日本政府在殖民統治南韓時期誘騙或強迫她們充當慰安婦為由,向南韓法院提出民事調解申請,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支付每人1億韓元的精神賠償金。
後因日本方面一直拒絕南韓法院送達訴訟文書,應原告請求,此案于2016年1月移送正式審理。(完)
資料圖片:和平少女像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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