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首爾11月4日電 南韓政府今後將向因違反《出入境管理法》而被採取出境措施的外國人收取“履行保證金”。
據法務部4日消息,包含上述內容的《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和施行細則的修正案將於5日公佈,並徵求公眾意見至12月15日。
根據修正案,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對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外國人下達出境命令時,可根據該外國人的犯罪事實、潛逃風險、人道主義因素等向其徵收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8萬元)以下的履行保證金。
繳納履行保證金的外籍人員若未在規定時間內離境或不遵守有關附加條件,其繳納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將充繳國庫。若在規定時間內離境,保證金將全額退還。
另外,履行保證金可在金融決濟院繳費網站(www.giro.or.kr)或手機APP上通過信用卡或借記卡繳納。法務部表示,今後將儘量以出境命令代替強制驅逐措施,在保障外籍人員人權的同時,還能夠降低疫情下外籍人員收容所內的病毒傳播風險。(完)
資料圖片:法務部 韓聯社TV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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