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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不批捕李在鎔未言明無罪

2020年 06月 09日 17:51

韓聯社首爾6月9日電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9日決定不予批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但沒有判斷檢方指控犯罪事實是否清楚。檢方可能不捕直訴,指控罪名是否成立要開庭後才見分曉。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元貞淑表示,對於違背不批捕審理的原則批捕嫌疑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檢方的申辯不夠充分。鋻於本案的重要性,嫌疑人是否有責任及其程度在審理中經過充分辯論決定才妥當。

法院駁回李在鎔的批捕申請時使用“基本事實關係被查請”的措辭而不是“嫌疑被查清”,可能意味著檢方調查已進入收尾階段並準備起訴李在鎔,因此要將進一步判斷交給一審法院。

對法院是否認定有罪,各界意見不一。司法界普遍認為,法院只認定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的客觀事實關係,也有不少人認為法院總體上認定相關指控。

檢方尚未對是否再次提請批捕李在鎔表態,但多數人士預測檢方會不捕直訴,專注于調查收尾工作。

李在鎔方面日前向檢方申請召開調查審議委員會會議,要求審議委判斷公訴是否妥當。這有可能對檢方的決定帶來影響。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市民委員會將於11日召開審議委員會會議,決定是否要求召集調查審議委員會。

檢方認為,操縱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股價、三星生物製劑會計造假等非法行為都按李在鎔的指示進行。因此,即使調查審議委員會勸告不予起訴,檢方據此不起訴李在鎔的可能性不大。(完)

資料圖片:6月9日,在位於京畿道義王市的首爾看守所,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走出看守所準備乘車返家。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駁回檢方對李在鎔的批捕申請,決定不予批捕。 韓聯社

yongjoo29@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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