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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干政受賄案終審被求刑35年

2020年 05月 20日 17:03

韓聯社首爾5月20日電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20日對南韓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終審重審,檢方建議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5年。

據悉,檢方建議法院對樸槿惠的受賄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5年,罰金3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4億元),追繳贓款2億韓元;就其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力等其他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追繳贓款33億韓元。

此前,樸槿惠在干政案二審判決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處罰200億韓元,受賄案二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處罰27億韓元,加上涉嫌介入新世界黨(現未來統合黨)黨內公推案被判2年,合計有期徒刑32年。

最高法院大法院此前認為,樸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應分開審理,故裁定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據悉,樸槿惠缺席當天庭審。(完)

資料圖片:樸槿惠 韓聯社

sunwj@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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