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童謠《鯊魚寶寶》侵權案終審判製作方勝訴
2025年 08月 14日 14:26 replay time00:43
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14日就美國童謠作家約翰尼·奧利(Johnny Only)針對人氣童謠《鯊魚寶寶》(前譯《鯊魚家族》)製作公司“The Pinkfong Company”(碰碰狐公司)提起的侵權索賠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原告上訴,維持原判,認定製作方未抄襲原告作品。
《鯊魚寶寶》是碰碰狐公司于2015年製作的兒歌,憑藉洗腦的節奏和魔性舞蹈火遍網路。2019年3月,約翰尼·奧利主張該歌抄襲其2011年發表的童謠《Baby Shark》並向南韓法院提起索賠訴訟。他主張《Baby Shark》是對北美地區口傳童謠賦予新節奏的二次創作物。碰碰狐公司則反駁稱,《鯊魚寶寶》改編自北美地區的口傳童謠,與約翰尼·奧利的作品無關。
一審法院就該案判處原告敗訴,稱難以認定原告的歌曲對口傳童謠增添新創作要素,即便認可其創意,也不足以認定被告侵犯原告的著作權。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稱原告的歌曲不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二次創作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