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擬任命特別監察官兌現監督親屬承諾
2025年 07月 03日 18:42 replay time00:43
南韓總統李在明決定任命負責監督總統親屬違法行為的特別監察官,並指示幕僚啟動相關程式。這是李在明在大選時期作出的承諾之一。
總統辦公室相關人士3日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李在明認為總統也應當接受該制度監督,並指示啟動有關程式。據悉,李在明在近期的一場首席輔佐官會議上下達該指示。當時,李在明向幕僚詢問特別監察官的任命程式,在聽到"由國會推選3名候選人,總統從中指定1人"的答覆後,他隨即下達指示。
李在明曾在大選期間承諾,將通過任命特別監察官並擴大其職權範圍,加強對總統家屬及親屬不當行為的監督。特別監察官雖為總統直屬,但具有獨立地位,負責監察總統親屬及特殊關係人的不當行為。根據南韓《特別監察官法》,在總統要求國會推薦候選人後,國會須從具有15年以上法官、檢察官或律師資歷的法律界人士中推薦3名候選人,由總統從中提名1人,被提名人還須接受國會人事聽證。
自2016年樸槿惠政府時期時任特別監察官李碩洙辭職後,總統直屬特別監察官職務已空缺約九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