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教唆偽證案二審庭審延期至選後
2025年 05月 12日 14:50 replay time00:40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12日表示,院方決定將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教唆偽證案二審庭審推延至選後,庭審日程待日後再公佈。
法院表示,此舉出於被告人上週末登記為第21屆總統候選人的考量。據悉,法院原定於本月20日和大選正式投票日的下月3日分別進行上述案件首場庭審和最後一場庭審。
本月7日,法院接受李在明方面申請,將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重審首次庭審日從原先的本月15日推遲至大選後的6月18日。同一天,法院還決定將李在明涉嫌的大莊洞·慰禮新城建設項目弊案、柏峴洞開發貪腐案、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案庭審日推延至下月24日。此次法院再次決定暫緩教唆偽證案二審庭審。
李在明涉嫌2019年2月要求時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長金炳亮(已故)的秘書金鎮成(音)在其所涉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庭審中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詞,並於2023年10月被檢方起訴。一審法院去年11月就此宣判,判處李在明無罪、金鎮成罰金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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