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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金秀賢和經紀公司因其私生活爭議不斷發酵而面臨各廣告商提起訴訟索賠。

據南韓法律界28日消息,與金秀賢簽訂廣告合約的兩家公司日前分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和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金秀賢和其所屬經紀公司“GOLDMEDALIST”給予賠償或退還廣告代言費。

代理訴訟的律所律師表示,除了上述兩家公司之外,還有其他正在進行訴訟流程或考慮提起訴訟的公司。據悉,廣告商要求金秀賢方面解除廣告合約,並退還部分或全部廣告費,或要求其賠償無法履約造成的損失。各家公司提起的訴訟所涉及的金額少則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02.6萬元),多則13億韓元。

視頻網站優兔(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于3月10日援引已故演員金賽綸遺屬的通話記錄爆料稱,金秀賢2015年與當時僅15歲的金賽綸交往,戀情持續六年。之後,金秀賢方面承認與金賽綸的戀情,但強調交往時女方已成年。金秀賢方面還向法院針對金賽綸遺屬、自稱金賽綸姨母的姓名不詳者、“橫豎研究所”博主提起訴訟索賠,要求賠償120億韓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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