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不當合併案二審維持無罪原判
2025年 02月 03日 18:30 replay time02:12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3庭3日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無罪。
綜合考慮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的合併比例和合併時間、三星生物與渤健(Biogen)成立的合資公司三星Bioepis的影響力等後,法院認定李在鎔無罪。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等與李在鎔一同被起訴的13人全部被判無罪。
對於本案最大爭點,即李在鎔參與第一毛紡織子公司三星生物製劑虛假發佈公告和會計造假的嫌疑,法院認為,若渤健行使買入選擇權,三星生物製劑將失去對三星Bioepis的支配,但很難認定李在鎔存在故意隱瞞嫌疑。法院還駁回檢方有關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造假合併報告是為了方便李在鎔繼承經營權的主張。
李在鎔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的合併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股價操作、會計造假,因此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一審經過3年5個月的審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鎔無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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