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代理檢察總長就放棄抗訴大莊洞地產弊案表態
社會
2025年 11月 09日 17:09
韓聯社首爾11月9日電 南韓代理檢察總長盧萬錫9日就檢方決定未對大莊洞新城建設項目弊案一審結果提起抗訴一事發表立場,稱這一決策由自己負責,是經過與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商量和深思熟練後作出的決定。
盧萬錫表示,綜合考慮該案一審判決內容、抗訴標準和案件原委等,我研判檢方不提起抗訴妥當。我已清楚此次決定引發的憂慮和爭議,但懇請組織各成員予以諒解。分析認為,在檢方放棄抗訴引發內外輿論批評的情況下,盧萬錫就此發表立場予以解釋。
值得關注的是,在法院審判結果不及檢方提出量刑建議的情況下,檢方放棄抗訴實屬罕見。尤其是該案與總統李在明所牽涉的地產弊案庭審有關,檢方此舉難免引發政治爭議。檢方放棄抗訴後,該案偵查組立即發表立場稱“因上級不當指示未能抗訴”,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長鄭鎮宇就此遞交辭呈,風波未平。
大莊洞地產弊案一審上月31日作出宣判,該案關鍵人物——城南城市開發公社前企劃本部長劉東圭(以下人名均為音譯)被判刑8年、罰金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5.5萬元)、追繳8.1億韓元;涉案地產開發商“火天大有”最大股東金萬培被判刑8年、追繳428億韓元;涉案律師南旭和會計師鄭英鶴分別被判刑4年和5年。檢方未在抗訴期限(本月7日)內提起抗訴,該案被告每人平均提起上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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