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接受ADOR“臨時禁令” 禁止NewJeans單獨活動
韓聯社首爾5月30日電 據南韓司法界30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前一日接受ADOR針對NewJeans提出的“間接強制”申請,禁止NewJeans在專屬合同效力確認訴訟一審宣判前未經授權自行或通過第三方開展任何演藝活動,否則每次活動每人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21萬元)作為賠償。
NewJeans五名成員去年11月以ADOR違反專屬合約為由宣佈解約,並開始單獨開展演藝活動。ADOR方面今年1月向法院提出臨時處分申請(保全措施),請求法院確認其經紀公司地位,並禁止NewJeans成員在未經ADOR許可的情況下單方面簽署廣告合約。此後,ADOR進一步擴大申請範圍,要求法院禁止NewJeans開展包括音樂在內的所有獨立活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3月21日裁定支援ADOR的申請,駁回NewJeans提出的全部解約理由,並裁定其不得脫離ADOR單獨展開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廣告代言、專輯錄製、演出活動等。NewJeans提出異議,但法院4月予以駁回。ADOR同月針對NewJeans成員向法院提出“間接強制”申請,法院前一日予以批准。
據此,NewJeans不得在專屬合同效力確認訴訟一審宣判前,未經ADOR批准自行或通過第三方開展任何演藝活動,否則每次活動每人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21萬元)作為賠償。考慮到組合由5人組成,單次活動違約金總額達50億韓元。(完)
資料圖片:3月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女團NewJeans在庭審結束後接受媒體採訪。經紀公司ADOR針對NewJeans五名成員向首爾中央地法提出有關保全東家地位和禁止NewJeans簽訂廣告合同的申請,法院當天開庭審理該案。 韓聯社
資料圖片:3月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女團NewJeans在庭審結束後接受媒體採訪。經紀公司ADOR針對NewJeans五名成員向首爾中央地法提出有關保全東家地位和禁止NewJeans簽訂廣告合同的申請,法院當天開庭審理該案。 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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