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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涉違反選舉法案終審將於5月1日宣判

滾動 2025年 04月 29日 19:00

韓聯社首爾4月29日電 南韓共同民主黨黨內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終審將於5月1日宣判。

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29日表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將於5月1日下午進行宣判。大法院上月28日受理該案並將其移交至全員合議庭進行審理。全員合議庭于本月22日和24日開庭審理此案。

李在明涉嫌在京畿道知事任內的2021年10月20日,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時公佈涉及被懷疑違規變更用途的南韓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資訊,還涉嫌同年12月作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出演電視節目時,謊稱城南市長任內不認識牽涉大莊洞地產腐敗案關鍵人物——已故下屬金某。

去年11月,一審法院認定李在明發言屬於散佈虛假資訊,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然而,今年3月,二審法院認定李在明發言不屬於散步虛假資訊,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完)

資料圖片:4月29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南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出席其涉嫌城南地產弊案和足球俱樂部贊助案庭審。圖為李在明離開法院。 韓聯社

資料圖片:4月29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南韓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出席其涉嫌城南地產弊案和足球俱樂部贊助案庭審。圖為李在明離開法院。 韓聯社

yhongji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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