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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訊:韓法院裁定NewJeans不得獨立活動

滾動 2025年 03月 21日 17:01

韓聯社首爾3月21日電 南韓法院禁止女團NewJeans(新團名NJZ)脫離經紀公司ADOR進行任何獨立活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50庭21日對經紀公司ADOR要求禁止NewJeans獨立活動的保全申請予以批准,對NewJeans方面提出的所有專屬合約解約事由均不予認可。法院表示,從債務人(NewJeans)的主張和提交的材料來看,難以認定債權人(ADOR)違反專屬合約規定的重要義務而產生解約事由,或因此導致專屬合約所基於的互信關係徹底破裂。

資料圖片:3月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外,NewJeans成員出庭參加保全申請審查後接受記者採訪。 韓聯社

資料圖片:3月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外,NewJeans成員出庭參加保全申請審查後接受記者採訪。 韓聯社

對於ADOR前代表理事(董事長)閔熙珍被免職係公司違反經紀義務的主張,法院表示,這是債權人的經營決策問題,與債務人的音樂製作工作沒有直接關聯。專屬合約中並未明確規定必須由閔熙珍負責製作工作,也難以認定該內容是簽訂專屬合約的動機或目的。

對於ADOR破壞NewJeans與廣告公司“Dolphiners Films”合作的主張,法院認為,僅憑“Dolphiners Films”內部存在糾紛的事實難以認定債權人違反合約重要義務。另外,對於NewJeans提出的被女團ILLIT抄襲、遭到公司歧視等解約事由,法院認為未得到充分證明。

法院表示,債權人履行了專屬合約規定的大部分重要義務,但由於債務人單方面宣佈解約,債權人未能完成部分經紀工作。法院還指出,債權人為債務人成功開展演藝活動長期提供了全力支援,承擔了極高風險,債務人如在獲得人氣後就解除專屬合約關係,債權人將遭受重大損失。

資料圖片:女團NewJeans ADOR供圖(圖片嚴禁轉載複製)

資料圖片:女團NewJeans ADOR供圖(圖片嚴禁轉載複製)

NewJeans五名成員去年11月以ADOR違反專屬合約為由宣佈解約,開始獨自開展演藝活動。對此,ADOR今年1月針對NewJeans成員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要求法院認可ADOR的經紀公司地位並禁止NewJeans未經允許自行簽署廣告合同。之後,ADOR擴大保全申請的範圍,要求法院禁止NewJeans獨立開展包括音樂活動在內的所有演藝活動。(完)

Youtube

https://youtu.be/wPPrGTkEO4o

yua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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