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韓憲院裁定代總統未任命憲院法官侵權違法
韓聯社首爾2月27日電 南韓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27日裁定,代行總統職權的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對國會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屬於侵犯國會權利的違法行為。但憲院駁回國會有關對馬恩赫賦予法官地位的請求。
憲院當天以法官全員一致意見作出上述裁決。憲院表示,申請人(國會議長禹元植)選出馬恩赫為憲院法官,但被申請人(崔相穆)未予任命,侵犯《憲法》對申請人賦予的權利,即申請人選出憲院法官組建審判團隊的權利。
憲院表示,如果申請人選出的3名憲院法官候選人具備《憲法》和《憲法裁判所法》所規定的資格,且選出過程符合《憲法》和《國會法》相關規定,(崔相穆)承擔任命候選人以消除法官空缺問題的作為義務。總統無權任意拒絕或甄別任命申請人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只有候選人未具資格或國會選出過程存在違規行為,才可暫緩任命或要求國會重新選出候選人。
憲院未接納崔相穆方面所提出的“任命候選人須朝野協商一致”的主張,稱朝野曾就選出方案達成協定,執政黨後因政治局勢劇變缺席人事聽證程式,故很難將其視為朝野未經協商。憲院法官多數意見認為,禹元植未經國會全會而申請許可權爭議審判的做法不存在問題。
但憲院駁回國會有關對馬恩赫賦予法官地位的請求。憲院表示,申請人請求法庭認可馬恩赫的法官地位,並裁決被申請人立即任命馬恩赫為法官,這被理解為申請人請求憲院做出對馬恩赫賦予法官這一法律地位的裁定。但《憲法》和《憲法裁判所法》上沒有相關規定,相關訴求不屬於許可權爭議審判的對象,故予以駁回。
國會曾選出鄭桂先、馬恩赫、趙漢暢為憲院法官候選人,但崔相穆久拖任命,去年12月31日僅任命鄭桂先、趙漢暢兩人為憲院法官,並以朝野沒能達成一致為由未任命馬恩赫。禹元植1月3日就此申請憲院進行許可權爭議審判,指控崔相穆未任命法官侵犯國會組建審判團隊、選出法官的權利。(完)
inkyoung@yna.co.kr
yhongjing@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和用於人工智慧開發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