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出席違反選舉法案二審最後一次庭審
政治
2025年 02月 26日 16:26
韓聯社首爾2月26日電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26日在首爾高等法院出席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二審最後一次庭審。
李在明在抵達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世間的道理都是遵循常識和原則的,相信法院能夠分辨是非。據推測,二審判決結果或于下月底出爐。
李在明涉嫌在京畿道知事任內的2021年10月20日在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時,公佈涉及被懷疑違規變更用途的南韓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資訊。他還涉嫌在同年12月作為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謊稱城南市長任內不認識牽涉城南大莊洞地產開發弊案的已故下屬——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長金某。
一審法院去年11月15日作出判決,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若終審法院維持該判決,李在明將喪失國會議員資格,並且無法參加下屆總統競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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