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方對李在鎔不當合併案二審無罪判決提起抗訴
社會
2025年 02月 07日 19:28
韓聯社首爾2月7日電 南韓檢方不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二審無罪判決結果,決定向大法院(最高法院)提起抗訴。
二審法院本月3日認定李在鎔、前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等14名被告無罪,檢方當天上午召開刑事上訴審議委員會,並作出上述決定。
檢方表示,在李在鎔通過企業合併繼承集團經營權的有關經過方面,以及對會計造假和不正當交易的法理判斷上,檢方和二審法院之間存在分歧。鋻於一審和二審法院對主要爭論焦點的判斷有所不同,因此大法院有必要對此進行審核。
李在鎔涉嫌于2015年在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參與不正當交易、操縱股價和會計造假,以繼承經營權,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他因此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3庭3日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李在鎔無罪,維持一審原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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