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警察廳長:無法律依據阻止民眾散發反朝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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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6月 10日 16:28
韓聯社首爾6月10日電 南韓警察廳廳長尹熙根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沒有能阻止南韓民眾散發反朝傳單的法律依據。
被問及“警方可以根據《警察官職務執行法》阻止公民團體向朝方散發反朝傳單”時,尹熙根表示,朝鮮只向韓方投放了“垃圾氣球”,不同於2014年10月向韓方開炮的情況,因此斷定朝方行為屬於該法律規定的“嚴重威脅國民生命和人身安全的行為”欠妥。2014年10月,朝鮮向韓方發射高射炮,反制南韓公民團體向朝散發反朝傳單。
但有觀點指出,政府因垃圾氣球向民眾發送預警短信,部分車輛遭到破壞,部分氣球還落到了首爾市區,應該將其視為嚴重的威脅行為。
警察廳相關人士就此表示,要在現行法律框架內阻止公民團體向朝散發反朝傳單,其前提條件是朝鮮做出具體行動來製造威脅,如向傳單來源地開炮等,而且還需推進相關立法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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