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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涉拒酒測歌手張龍俊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

滾動 2022年 04月 08日 15:43

韓聯社首爾4月8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四庭8日對說唱歌手張龍俊(音,藝名NO:EL)違反《道路交通法》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張龍俊因涉嫌在緩刑期間拒絕酒測、無照駕駛、妨礙公務、襲警被逮捕起訴,檢方請求法院判處張龍俊有期徒刑3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

法院表示,被告人因酒後駕駛被判處緩刑後不僅不自重自律,還拒絕酒測,罪行惡劣,難免被判有期徒刑。但被告人對其部分罪行有所反省並放棄在逮捕必要性審查中的抗辯權利,因此從寬量刑。

張龍俊是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議員張濟元之子。他涉嫌于去年9月18日晚10點30分許在首爾瑞草區盤浦洞一帶駕車時發生刮蹭事故,事後拒不配合警方酒精測試並施暴,當場被拘留。此前,張龍俊于2019年9月在首爾麻浦區酒後駕車時與摩托車發生追尾事故,並於2020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完)

資料圖片:說唱歌手張龍俊 韓聯社

資料圖片:說唱歌手張龍俊 韓聯社

yongjoo29@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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