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聯大連續17年通過朝鮮人權決議
韓聯社紐約12月16日電 聯合國大會16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全體會議,連續第17年通過關於朝鮮人權問題的決議。
會議未經投票,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這項決議。聯大從2005年起年年通過涉朝決議,其中2012年至2013年、2016年至2020年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今年已經是第8次,足見國際社會對朝鮮人權狀況懷有非常負面的看法。
該決議上月17日獲得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通過,文本基本與以往相同。決議旨在譴責朝鮮有組織且廣泛地侵犯人權,呼籲朝方在新冠疫苗問題上與國際社會合作,歷數了刑訊逼供、任意拘禁、性暴力、政治犯集中營、強迫失蹤、限制行動自由、被遣返流亡者待遇、限制宗教·言論·集會自由、新冠疫情下更趨惡劣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等人權狀況。
由歐盟成員國主導編制的這份決議建議聯合國安理會考慮將朝鮮人權問題訴諸國際刑事法院並對最有責任的人員進行新的制裁。“最有責任的人員”表述事實上針對朝鮮國務委員會委員長金正恩,2014年起連續8年寫入決議。決議還明文指出包括韓朝對話在內的對話與接觸的重要性,鼓勵旨在改善朝鮮人權及人道狀況的外交努力。
決議要求朝方配合新冠疫苗實施計劃(COVAX)等有關機構,確保新冠疫苗得以及時供應和分配。決議首次表明瞭對未遣返戰俘及其後人疑似不斷遭到人權侵犯的憂慮。
美國、英國、日本等共計60個國家共同提案,南韓曾是2008—2018年的共同提案國,2019年起連續三年不在其列,但參與了決議的處理過程。第三委員會通過決議後,南韓外交部表示,南韓政府願與國際社會一道努力,切實改善朝鮮人權狀況,基於這一基本立場,南韓繼續參與了決議的處理過程。
決議引發朝鮮強烈抗議。朝鮮常駐聯合國代表金星大使聲稱,這不僅是無法容忍的政治挑釁,也是對我國主權的嚴重侵害,決議所指出的人權問題在我國並不存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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