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非法注射麻醉藥案被求罰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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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 12日 16:58
韓聯社首爾10月12日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1庭12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違反《毒品管理法》案進行審理,檢方提請法院對其處以7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7.68萬元)的罰金,追繳1702萬韓元。
檢方表示,考慮到李在鎔沒有類似前科以及其注射丙泊酚次數和時間,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建議。
李在鎔在法庭上表示,對其私事讓社會擔憂致歉,雖然是為了治療,但將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保證此類事件不再發生。
李在鎔的辯護人指出,被告人在接受皮膚治療過程中按醫生處方注射丙泊酚。即便如此,他確實考慮不週,正對此深刻反省。但被告人未曾以注射丙泊酚為目的就醫,注射丙泊酚時均有醫生處方,希望法院能酌情予以考慮。
李在鎔涉嫌從2015年1月至去年5月在首爾市江南區一家整形醫院進行了共41次非醫療目的的丙泊酚注射。該案將於26日進行一審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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