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Go to Navigation

南韓修法規定手術室必須裝監控

滾動 2021年 08月 31日 19:04

韓聯社首爾8月31日電 南韓國會31日表決通過《醫療法》修訂案,規定手術室必須安裝電子監控設備。

根據修訂案,若患者提出請求,醫療機構需配合實施電子監控拍攝,在司法機構的要求或醫患雙方的同意下,才能調閱錄影。法案還規定,若有正當理由,醫務人員可破例拒絕拍攝。修訂案頒布後有2年的寬限期。(完)

資料圖片:位於京畿道水原市的一家醫院的手術室安裝閉路監控系統。 韓聯社

資料圖片:位於京畿道水原市的一家醫院的手術室安裝閉路監控系統。 韓聯社

zhanglili456@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

關鍵詞
主要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