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對日索賠案判決前後相反引關注
韓聯社首爾6月7日電 繼第二起韓籍慰安婦對日索賠被駁回後,南韓法院又對日本企業強徵二戰勞工索賠案作出與此前相反的判決,這給韓日關係帶來何種影響,引人關注。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4庭7日駁回了被強徵的韓籍勞工及其遺屬85人對日本制鐵、日產化學、三菱重工等16家日本企業發起的索賠訴訟。法庭認為,雖然不能說南韓公民對日本和日本公民的個人索賠權因《韓日請求權協定》而消滅或被放棄,但通過訴訟行駛這一權利受到限制。法庭還認為,受害勞工們的索賠權也在《韓日請求權協定》的適用範圍之內,這與日本政府所謂1965年簽署的《韓日請求權協定》已經解決勞工損失賠償問題的立場一脈相承。
而南韓政府認為,日本在簽署協定時沒有承認殖民統治的非法性,而且否認負有法律上的賠償責任,因此個人可以行使對殖民統治行為的索賠權。南韓大法院全院合議庭2018年10月判令新日本制鐵(新日鐵住金前身)向呂運澤等4名受害勞工賠償每人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8萬元),也是出於這一法理依據。
此外,南韓法院今年1月8日曾裁定日本政府向已故的裴春姬等慰安婦受害者及其家屬12人賠償每人1億韓元的損失,但3個月後,又駁回了李容洙等慰安婦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婦受害者及其家屬20人發起的對日索賠訴訟。
部分觀點指出,法院上述判決結果可能顧及韓日關係,固然給謀求外交解法的南韓政府減輕了壓力,但也有人認為判決前後矛盾,反而使南韓更難以保持對日政策的連續性和一致性。
外交部一位官員當天表示,政府將尊重司法判決和受害者的權利並考慮韓日關係等因素,以開放的態度持續與日方協商,得出讓兩國政府和所有當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解法。在此情況下,文在寅和日本首相菅義偉出席將於11日至13日在英國舉行的七國集團峰會,備受關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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