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李在鎔繼承遺產鞏固三星電子經營權
韓聯社首爾4月30日電 已故前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遺產中佔比最大的三星電子股票將按照法定比例分割給遺孀洪羅喜及子女李在鎔、李富真、李敘顯。
但攸關三星電子接班的三星人壽的股票由李在鎔繼承一半,其餘由妹妹們分割。李健熙名下的三星物產和三星SDS公司股票也按法定比例分割給四名遺屬。
三星集團旗下上述公司30日通過金融監督院電子公示系統披露了上述最大股東持股變更情況。李健熙留下的股票遺產佔三星電子股權的4.18%、三星人壽的20.76%、三星物產的2.88%和三星SDS的0.01%。
其中最大宗的是三星電子4.18%的2.49億多普通股,按法定分割比例,洪羅喜繼承九分之三,三兄妹各分九分之二。繼承遺產後,洪羅喜擁有的三星電子股份由0.91%增至2.3%,成為最大的個人股東。李在鎔的股份由0.70%增至1.63%,此前不持有三星電子股份的李富真、李敘顯姐妹將各持0.93%。
李健熙名下三星電子0.08%的優先股也按3:2:2:2的法定比例分割。李健熙名下三星電子普通股和優先股的市值按當天收盤價合計20.3613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82億元)。
李健熙名下三星人壽股票(20.76%)由李在鎔繼承一半,李富真和李敘顯各繼承六分之二、六分之一。洪羅喜沒有繼承三星人壽股票。由此,李在鎔三星人壽持股比例從0.06%增至10.44%,成為最大個人股東。
按法定繼承順序和財產分配比例,洪羅喜繼承三星物產和三星SDS九分之三股份,三兄妹各分九分之二。由此,三星物產最大股東李在鎔持股比例(以普通股為準)從17.48%增至18.13%,李富真和李敘顯的持股比例分別從5.6%增至6.24%,洪羅熙新增股份0.97%。此外,李在鎔的三星SDS持股比例9.2%,李富真和李敘顯的持股比例各3.9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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