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傳染病新規月底施行 患者個人資訊不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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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 22日 13:57
韓聯社首爾12月22日電 南韓疾病管理廳22日表示,《關於預防和管理傳染病的法律》施行令修正案當天在國務會議上獲得通過,將從本月30日起施行。
修正案規定,在公佈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確診病例活動軌跡時不得公開與傳染病無關的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具體地址等個人資訊。該規定旨在保護個人隱私。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參與醫務活動的醫務人員、防疫人員和流行病學調查員等經歷“新冠抑鬱”的群體可接受政府提供的心理諮詢。國家心理創傷中心、精神健康福祉中心、精神醫療機關將負責此類心理諮詢工作。
此外,修正案提出了“傳染病管理綜合資訊系統”的建立和運營細節,以有效利用傳染病預防、管理和治療所需資料。(完)
yongjoo29@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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