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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檢察總長向法院申請取消停職處分

滾動 2020年 12月 17日 23:09

韓聯社首爾12月17日電 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17日晚向法院提交要求取消針對其停職處分的起訴狀。

如果法院接受該訴訟請求,停職兩個月的處分將在撤銷判決結果出來前停止執行,尹錫悅屆時可以返崗。但該請求被駁回時,處分決定依然有效,直到判決結果出爐為止。

本月15日上午至16日淩晨,法務部檢察官懲戒委員會開會審議檢察總長尹錫悅懲戒案,最終認定對尹錫悅的四項懲戒理由成立,作出停職兩個月的處分決定。總統文在寅于16日批准對檢察總長尹錫悅停職兩個月的處分。(完)

資料圖片: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 韓聯社

資料圖片: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 韓聯社

資料圖片:10月22日,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為出席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實施的國政監查走進國會主樓。 韓聯社

資料圖片:10月22日,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為出席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實施的國政監查走進國會主樓。 韓聯社

lizhengyu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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