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察總長向法院申請取消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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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 17日 23:09
韓聯社首爾12月17日電 南韓檢察總長尹錫悅17日晚向法院提交要求取消針對其停職處分的起訴狀。
如果法院接受該訴訟請求,停職兩個月的處分將在撤銷判決結果出來前停止執行,尹錫悅屆時可以返崗。但該請求被駁回時,處分決定依然有效,直到判決結果出爐為止。
本月15日上午至16日淩晨,法務部檢察官懲戒委員會開會審議檢察總長尹錫悅懲戒案,最終認定對尹錫悅的四項懲戒理由成立,作出停職兩個月的處分決定。總統文在寅于16日批准對檢察總長尹錫悅停職兩個月的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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