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門李在鎔出席行賄案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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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 23日 21:07
韓聯社首爾11月23日電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23日在首爾高等法院接受法院對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干政案的審理。獨立檢察組和李在鎔方面就如何評價三星守法監視委員會進行了量刑控辯。
本案由首爾高等法院刑一庭重審,獨檢組在量刑辯論中指出,南韓財界龍頭李在鎔和時任總統樸槿惠之間政商互利對等的關係是顯而易見的,在最高法院全員合議庭已經明文判定主動行賄成立的情況下,上述被告人仍堅稱被動行賄,將不以真誠反省為前提的守法監視制度作為評價依據的量刑審理誠意可疑。
李在鎔的辯護律師則反駁稱,控方請求延長評價時間是蓄意拖延時間。獨檢組還強調,量刑沿用財閥只判3年徒刑緩刑5年的“三五法則”是違法的。
李在鎔因涉嫌請托樸槿惠和崔順實幫助其繼承經營權並提供29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5億元)賄賂而被公訴。李在鎔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二審減刑至2年半緩刑4年,但最高法院認定的賄賂額增加50億韓元以上,加刑在所難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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