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自韓赴華乘客11日起登機前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
韓聯社首爾11月8日電 南韓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從11日起自韓出發赴華的所有乘客,需在登機前接受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PCR)。
搭乘定期航班赴華時,所有乘客須在登機前48小時以內完成兩次檢測,且兩次檢測之間須間隔3小時以上。搭乘非定期航班赴華時,乘客須在登機前72小時以內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各接受一次檢測,第二次檢測須在登機前36個小時以內完成。
到目前為止,赴華乘客只需提交登機前72小時內出具的1份新冠病毒陰性報告,而新規實施後,需提交由中國駐韓大使館指定的不同的機構出具的2份陰性報告。受檢費用由乘客本人承擔。
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表示,中方原本要求新規從8日起實施,但經與韓方協商決定從11日起實施。政府將向11日後赴華的公民個別提供相關資訊,並通過外交部海外安全旅遊官網和企業人士出入境綜合支援中心等進行公示。為減少接受2次檢測帶來的不便,政府將要求境內醫療機構儘快出具陰性報告,並擴大週日實施檢測的機構規模。
據中國駐韓大使館此前消息,為進一步遏制疫情境外輸入,中國政府將從南韓時間11日零時起要求所有來自南韓的中國和外籍乘客憑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登機。根據規定,所有自韓赴華乘客須在登機前48小時以內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且兩次檢測之間須間隔3小時以上。若搭乘臨時航班或包機赴華,乘客須在登機前72小時內(以採樣日期起算)在不同指定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檢測,第二次檢測須在登機前36小時內,憑兩個機構開具的統一格式陰性證明登機。此外,從南韓出發、經第三國專機赴華人員的乘機條件與南韓直飛赴華人員相同,還須提交由中國駐韓大使館或總領事館開具的“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完)
zhanglili456@yna.co.kr
【版權歸韓聯社所有,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