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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今起實施新版防疫響應分級標準

滾動 2020年 11月 07日 05:00

韓聯社首爾11月7日電 南韓新版防疫響應機制從7日起正式施行,此前3個級別的劃分標準調整為5個級別。目前,除忠清南道天安市和牙山市以外的全國大部分地區均將繼續維持1級響應。

防疫部門將疫情流行趨勢大體分為生活防疫(1級)、地方流行(1.5級、2級)和全國流行(2.5級、3級)三種情況,在地方流行和全國流行階段分別新設1.5級和2.5級疫情防控響應等級,並劃分首都圈、忠清圈、湖南圈、慶北圈、慶南圈、江原、濟州7大區域,分級適用。

關鍵分級指標是過去一週單日新增確診人數。第一級為首都圈單日新增病例不超過100例,其他地區為不超過30例(江原道和濟州道不超過10例);若單日新增確診人數超過該標準,相應地區的疫情防控響應等級上調至1.5級;單日新增病例連續一週超過1.5級標準的一倍以上,或兩個以上地區疫情持續蔓延,又或是全國單日新增確診人數超過300人時,將上調至2級;如果全國單日新增病例超過400∼500例,或單日確診人數翻倍時,將上調至第2.5級;單日新增病例超過800∼1000例,或單日確診人數翻倍時,則將上調至第3級。

按響應級別來看,1級響應時,訪問部分公眾聚集設施時應遵守佩戴口罩等防疫守則;1.5級響應時,公眾聚集設施將限制入場人數;2級響應時,禁止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暫停夜店等娛樂設施運營;2.5級響應時,禁止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暫停練歌房等部分公共設施運營;3級響應時,禁止1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除了餐廳、商店、醫療機構等必要設施外,其他公眾聚集設施一律暫停運營。各地方政府可在上調至第3級前自行調整防疫措施,但第3級必須接受中央政府統一指揮。

此外,新版防疫響應機制還將公共設施細化為“9類重點管理設施”和“14類普通管理設施”,抓細防疫管理。(完)

資料圖片:篩查診所 韓聯社

資料圖片:篩查診所 韓聯社

yua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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