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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擬修法為地方政府與朝合作鋪路

滾動 2020年 08月 27日 14:18

韓聯社首爾8月27日電 南韓統一部擬修訂《韓朝交流合作法》,為地方政府自主推進韓朝合作項目提供法律依據,給韓朝交流與合作注入活力。

統一部27日就包括上述內容的《韓朝交流合作法》修訂案的立法工作計劃徵求公眾意見。根據修訂案,地方政府被列入韓朝合作項目的主體,可無需通過援朝團體或仲介直接推進項目。修訂案新增條款還規定,針對韓朝經合項目的調整命令須經國務會議審議,項目因調整命令長期中斷時可採取必要措施恢復經營正常化,以保障韓朝交流合作的自主性和安全性。

此外,統一部還將細化經濟、社會文化、人道主義援助等各領域合作項目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放寬對獲准貨物的通關申報限制。但簡化與朝鮮居民接觸申報程式此次未被列入修訂案。

統一部計劃截止10月6日就該修訂案徵集公眾意見,然後走立法程式,爭取年內提交國會。(完)

資料圖片 韓聯社TV供圖

資料圖片 韓聯社TV供圖

yhongji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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