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修法將新冠肺炎納入甲級傳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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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1月 29日 10:35
韓聯社首爾1月29日電 據南韓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本部29日消息,衛生部門本月已修訂法律,將此前依據疾病特徵按“群”劃分傳染病的做法變更為依據病情輕重、傳播性強弱、隔離水準、申報時限等按“級”劃分傳染病。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被列入甲級傳染病。
根據新法,本月起原先的1-5群法定傳染病被分類為甲乙丙丁4個級別,便於民眾和醫務人員理解並遵行。其中甲級傳染病是指生物恐怖襲擊疾病或死亡率高、聚集發病、需負壓隔離的傳染病。埃博拉病毒病、非典(SRAS)、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甲型流感等17種疾病屬於甲級傳染病,而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內的新型傳染病綜合徵也在此列。
醫師、中醫師、口腔醫師等醫務人員須在確診甲級傳染患者或通過屍檢認知甲級傳染病發病事實後立即向衛生部門申報。在書面申報前,還要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疾病管理本部長或轄區衛生站負責人報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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