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受賄案二審檢方要求判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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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1月 08日 17:39
韓聯社首爾1月8日電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8日出席貪污受賄案二審最後一次庭審,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23年,罰款32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億元)。
檢方就李明博涉嫌受賄和貪污要求法院分別判處其17年和6年有期徒刑,罰款250億韓元和70億韓元。檢方表示,被告人將國民授予的許可權作為追逐利益的手段,嚴重損害憲法價值。檢方認為,鋻於案情重大,一審判決量刑過輕。
一審法院于2018年10月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和130億韓元罰款,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元,李明博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2019年3月獲准保釋。(完)
https://youtu.be/G80Zq4M01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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